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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職務宿舍規則 3
三  宿舍內外應保持整潔,嚴禁隨地吐痰、亂拋雜物,確保公共衛生。
民國 90 年 10 月 05 日訂定
3
三  宿舍內外應保持整潔,嚴禁隨地吐痰、亂拋雜物,確保公共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