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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申請外僱作業應行注意事項 5
五、運輸車輛由雇主自備,以提供載人而非運貨車輛為限,若須由本監提
    供接送車輛,則視路程遠近酌收車輛使用費。
民國 92 年 04 月 25 日修正
6
六  運輸車輛由僱主自備,以提供載人而非運貨車輛為限,若須由本監提
    供接送車輛則視路程遠近、人數多寡酌收車輛出租費用。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訂定
6
六  運輸車輛由僱主自備,以提供載人而非運貨車輛為限,若須由本監提
    供接送車輛則視路程遠近、人數多寡酌收出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