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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申請臨時外僱作業應行注意事項 3
三、外僱作業時間為每日上午八時出工,下午十七時二十分前回到本監。
    星期六、日及例假日不出工。
民國 90 年 03 月 16 日訂定
3
三  外僱作業時間為每日上午八時出工,下午十七時三十分前回到本監。
    星期六、日及例假日不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