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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申請臨時外僱作業應行注意事項 2
二、欲申請外僱須於事前來本監作業科填寫申請書,並與承辦人員勘察作
    業地點及解說作業概況,經本監核准後依申請先後順序,視戒護人力
    等安排外僱時間。
民國 90 年 03 月 16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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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欲申請外僱須於事前來本監作業科填寫申請書,並與承辦人員勘察作
    業地點及解說作業概況,經本監核准後依申請先後順序,視戒護人力
    等安排外僱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