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宿舍內不得酗酒、賭博、喧嘩、放置違禁物品及其他不正當行為。 違反前項規定依宿舍管理手冊有關規定及宿舍借用契約書之約定辦 理。
十八、宿舍內不得酗酒、賭博、喧嘩、放置違禁物品及其他不正當行為。 違反前項規定依事務管理手冊有關規定及宿舍借用契約書之約定辦 理。
十八 宿舍借住人,應將所置宿舍內燃料妥慎存儲並與火種隔離,如非因 天災或不可抗之事致引起火災,而造成公有財務之損失,借住人應 負一切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