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收容人申請返家探視審核要點 1
一、本要點依據監獄行刑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並衡酌本監實際情
    形訂定。
民國 102 年 12 月 24 日修正
1
一、本要點依據監獄行刑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並衡酌本監實際情
    形訂定。
民國 102 年 02 月 18 日修正
1
一、本要點依據監獄行刑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並衡酌本監實際情
    形訂定。
民國 100 年 02 月 24 日修正
1
一、本要點依據監獄行刑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並衡酌本監(所)
    實際情形訂定。
民國 94 年 09 月 16 日修正
1
一、本要點依據監獄行刑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並衡酌本監  (所
    ) 實際情形訂定。
民國 94 年 06 月 17 日修正
1
一、本要點依據監獄行刑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並衡酌本監 (所) 
    實際情形訂定。
民國 89 年 12 月 15 日訂定
1
一  本要點依據監獄行刑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並衡酌本監 (所)
    實際情形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