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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實施要點 8
八  橡皮筋請各場舍集中存放,待一定數量後,由合作社收取再利用。
民國 90 年 04 月 16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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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橡皮筋請各場舍集中存放,待一定數量後,由合作社收取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