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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收容人貧困救濟要點 4
四  求濟物品以日用品為主,由總務科統一辦理採購。
民國 86 年 09 月 23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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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求濟物品以日用品為主,由總務科統一辦理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