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8 05:47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受刑人移監應行注意事項 6
六  移監當日總務科名籍、保管人員應親自到接收中心辦理移監手續。
民國 88 年 05 月 17 日訂定
6
六  移監當日總務科名籍、保管人員應親自到接收中心辦理移監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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