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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新收受刑人管理考核實施要點 1
一  新收受刑人之管理考核,以養成服從守紀之習慣,適應團體生活,促
    其變化氣質,培養高尚品德,加強責任觀念,反省前非,改過遷善為
    目的。
民國 86 年 11 月 0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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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新收受刑人之管理考核,以養成服從守紀之習慣,適應團體生活,促
    其變化氣質,培養高尚品德,加強責任觀念,反省前非,改過遷善為
    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