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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違規隔離受刑人解罰後考核要點 2
二  各場舍移入隔離考核者,考核期間一個月,表現不佳者得延長一個月
    考核。
民國 87 年 01 月 16 日修正
2
二  各場舍移入隔離考核者,考核期間一個月,表現不佳者得延長一個月
    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