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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戒護收容人返家奔喪應遵守事項 13
十三  任務完畢返抵本監時,收容人應即解除戒具並搜身檢查。
民國 86 年 10 月 16 日訂定
13
十三  任務完畢返抵本監時,收容人應即解除戒具並搜身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