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部訂於114年12月12日(星期五)晚上5時至9時止,進行系統維護作業,作業期間將暫停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戒護收容人返家奔喪應遵守事項 1
一  收容人已瞭解應遵守之規定,否則其聲請人、具切結書人、保證人及
    幫助之親友均應連帶負刑責。
民國 86 年 10 月 16 日訂定
1
一  收容人已瞭解應遵守之規定,否則其聲請人、具切結書人、保證人及
    幫助之親友均應連帶負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