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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隔離舍靜思房受刑人考核實施要點 13
十三  違背紀律受刑人每週准購物一次,唯以日用品為限,飲食、水果、
      菜餚不得購買。娛樂性電玩、電視機、收音機於違規考核期間禁用
      。
民國 86 年 10 月 16 日訂定
13
十三  違背紀律受刑人每週准購物一次,唯以日用品為限,飲食、水果、
      菜餚不得購買。娛樂性電玩、電視機、收音機於違規考核期間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