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臺灣屏東監獄隔離舍靜思房受刑人考核實施要點 11
十一 靜坐時閉目盤坐,雙手各置於膝蓋處,不得說話或閱讀書籍及任意 走動,違者簽辦違規或當日不加行狀點數及扣點數。
民國 86 年 10 月 16 日訂定
11
十一 靜坐時閉目盤坐,雙手各置於膝蓋處,不得說話或閱讀書籍及任意 走動,違者簽辦違規或當日不加行狀點數及扣點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