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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隔離舍靜思房受刑人考核實施要點 10
十  違規考核之受刑人,施以靜坐教誨、戶外活動,研讀教化書籍,以變
    化其氣質及對團體紀律之服從性。
民國 86 年 10 月 16 日訂定
10
十  違規考核之受刑人,施以靜坐教誨、戶外活動,研讀教化書籍,以變
    化其氣質及對團體紀律之服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