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4:58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臺灣屏東監獄收容人針劑使用及管理要點 7
七 發現針劑短少,應即報告並追查,對於保管或本監使用人員若有疏忽 、不當,則視情節議處。
民國 90 年 06 月 18 日訂定
7
七 發現針劑短少,應即報告並追查,對於保管或本監使用人員若有疏忽 、不當,則視情節議處。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