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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受刑人沐浴熱水管理措施 4
四  供水方式:依劃分之第一、二、三區之順序輪流供水,遇不開封日則
    順延之。
民國 90 年 12 月 01 日修正
4
四  供水方式:依劃分之第一、二、三區之順序輪流供水,遇不開封日則
    順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