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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收容人申請假日電話接見實施要點 3
三  辦理時間: (每星期六) 上午九時至十一時,下午二時至四時。
民國 90 年 03 月 16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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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辦理時間: (每星期六) 上午九時至十一時,下午二時至四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