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條文: |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落實垃圾不落地、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實施要點 3三 處理方式:
(一) 不可回收類:每日分早、晚二次由內掃至各場舍清運。
(二) 紙張、塑膠、金屬、電池類:由各場舍依類別分別集中置於資源回
收專用垃圾袋,再交由內掃集中回收。
(三) 衣物、棉被類:由內掃集中後,除了供應貧困收容人外,另提供民
間愛心慈善機構前來回收善用。
(四) 大型廢棄物:如床板、樹枝等由內掃集中清運。
(五) 醫療廢棄物:如過期藥品、針筒等,由衛生科設置醫療專用垃圾筒
回收,再洽專業廠商處理。
(六) 廚餘、剩餘飯、湯、菜餚,於用餐後集中於送飯菜鐵筒內,由炊場
回收後交由得標之餿水商。
不堪炊煮之生菜葉:由炊場集中送農場,再利用製成有機肥料。菜
湯、茶水或廢水等液體,不可將之倒入垃圾代內,以免垃圾車壓縮
時溢出,發出惡臭並造成二度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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