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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加強照護氣喘、心臟病及重大疾病收容人要點 7
七  本要點經陳  典獄長核可,提監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民國 90 年 05 月 16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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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本要點經陳  典獄長核可,提監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