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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加強照護氣喘、心臟病及重大疾病收容人要點 6
六  總務科配合事項:
    照顧病患之看病人員,每人每日發給礦泉水一瓶,並於夜間工作時發
    給乾糧一份充當點心充飢。
民國 90 年 05 月 16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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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總務科配合事項:
    照顧病患之看病人員,每人每日發給礦泉水一瓶,並於夜間工作時發
    給乾糧一份充當點心充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