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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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監獄接見室送入飲食及必需物品注意事項 6
六 符合接見條件之親友,雖未辦理接見,仍許寄入金錢、菜餚、物品, 但需親自辦理,託人代送者,不予受理。
民國 90 年 05 月 01 日修正
6
六 符合接見條件之親友,雖未辦理接見,仍許寄入金錢、菜餚、物品, 但需親自辦理,託人代送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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