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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受刑人返家探視奔喪應行注意事項 14
十四、本注意事項經陳  典獄長核可提監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民國 95 年 11 月 29 日修正
14
十四、本注意事項經陳  典獄長核可提監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民國 90 年 10 月 02 日訂定
14
十四  本注意事項經陳  典獄長核可提監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