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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監獄受刑人返家探視奔喪應行注意事項 13
十三、奔喪(探視)前後須注意受刑人情緒反應,並列入勤務交接加強戒 護輔導。
民國 95 年 11 月 29 日修正
13
十三、奔喪(探視)前後須注意受刑人情緒反應,並列入勤務交接加強戒 護輔導。
民國 90 年 10 月 02 日訂定
13
十三 奔喪 (探視) 前後須注意受刑人情緒反應,並列入勤務交接加強戒 護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