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3:4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受刑人服用藥品應行注意事項 6
六  「假日及夜間服藥登記簿」內各項資料由日勤場舍主管 (假日及夜間
    看病者由夜勤主管) 詳細填寫及簽章;並於開封後日勤場舍主管應即
    謄寫於「藥品管制記錄表」,俾利於管制。
民國 92 年 04 月 18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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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假日及夜間服藥登記簿」內各項資料由日勤場舍主管 (假日及夜間
    看病者由夜勤主管) 詳細填寫及簽章;並於開封後日勤場舍主管應即
    謄寫於「藥品管制記錄表」,俾利於管制。
民國 90 年 08 月 16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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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假日及夜間服藥登記簿」內各項資料由日勤場舍主管 (假日及夜間
    看病者由夜勤主管) 詳細填寫及簽章;並於開封後日勤場舍主管應即
    謄寫於「藥品管制紀錄表」,俾利於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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