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尿液之採集應分裝成二瓶,受刑人收集其尿液後,酌量倒至另一瓶, 採集尿液後將兩瓶予密封、編號、令受刑人按捺指紋,一瓶準備進行 檢驗,一瓶妥善保存不得拆封。
九 尿液之採集應分裝成二瓶,受刑人收集其尿液後,酌量倒至另一瓶, 採集尿液後將兩瓶予密封、編號、令受刑人按捺指紋,一瓶準備進行 檢驗,一瓶妥善保存不得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