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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防杜毒品入監注意事項 11
十一、受刑人在監尿液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者,戒護科應會同政風室立即
      進行檢查工作,包括受刑人衣物、工場、舍房及其他可能藏匿毒品
      、麻品處所詳細搜查。
民國 95 年 11 月 29 日修正
11
十一、受刑人在監尿液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者,戒護科應會同政風室立即
      進行檢查工作,包括受刑人衣物、工場、舍房及其他可能藏匿毒品
      、麻品處所詳細搜查。
民國 83 年 03 月 21 日訂定
11
十一  受刑人在監尿液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者,戒護科應會同政風室立即
      進行檢查工作,包括受刑人衣物、工場、舍房及其他可能藏匿毒品
      、麻品處詳細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