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受刑人原未吸煙而入監後吸煙或戒煙後再行吸煙者,應停止增給教化 分數三個月至六個月或核減其未吸煙或戒煙而增給之成績分數。
肆 受刑人原未吸煙而入監後吸煙或戒煙後再行吸煙者,應停止增給教化 分數三個月至六個月或核減其未吸煙或戒煙而增給之成績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