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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未吸煙收容人獎勵要點 2
貳、實施目的:為收容人身體健康、杜絕煙害,積極鼓勵受刑人戒煙。
民國 95 年 11 月 29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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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實施目的:為收容人身體健康、杜絕煙害,積極鼓勵受刑人戒煙。
民國 83 年 01 月 05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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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實施目的:為收容人身體健康、杜絕煙害,積極鼓勵受刑人戒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