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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讀書會實施要點 5
五、獎懲:
 (一) 學員認真學習、踴躍參與討論或心得寫作等項,經導讀老師評為優
      等者,每期結束時,由教化科簽出增評給當月一個月晉分標準之分
      數,以茲鼓勵。
 (二) 學員學習中搗亂秩序者,依違規懲處,並取消學習資格。
民國 94 年 09 月 30 日修正
5
五、獎懲:
 (一) 學員認真學習、踴躍參與討論或心得寫作等項,經導讀老師評為優
      等者,每期結束時,由教化科簽出增評給當月一個月晉分標準之分
      數,以茲鼓勵。
 (二) 學員學習中搗亂秩序者,依違規懲處,並取消學習資格。
民國 88 年 10 月 01 日訂定
5
五  獎懲:
 (一) 學員認真學習、踴躍參與討論或心得寫作等項,經導讀老師評為優
      等者,每期結束時,由教化科簽出增評給當月一個月晉分標準之分
      數,以茲鼓勵。
 (二) 學員學習中搗亂秩序者,依違規懲處,並取消學習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