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值日官輪值當日下班後及假日,應於值日官室值勤不得擅離,並於下 班後十七時三十分至二十三時,需查察交管哨和服務台各二次,星期 假日為各四次,與查察中央台乙次;查勤時間除值日官登載於值日官 值勤簿外,被查巡之兩個勤務點及中央台,值勤人員亦需將值日官查 勤時間詳載於值勤簿上俾便查考,值日官查勤之次數由人事室統計於 次月陳所長核閱。
三 督勤官輪值當日之下半夜 (零時至六時) 應查勤乙次,每次查勤時間 應在不同時段,督勤官查察之次數由戒護科於次月初旬統計陳 所長 核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