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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督勤官、值日官值勤注意要點 1
一、督勤官、值日官須加強督導勤務,如查有值勤人員違反勤務規定者,
    應依規定糾正簽處。
民國 94 年 09 月 14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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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勤官、值日官須加強督導勤務,如查有值勤人員違反勤務規定者,
    應依規定糾正簽處。
民國 89 年 05 月 18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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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所全體同仁應落實執行,淨化戒護區專案:所有人員 (除依規定不
    予檢身者,唯其所攜物品,應要求自動打開由值勤人員檢查,並要求
    其須通過金屬探測門,嚴密考核其情狀) 進入戒護區必須接受檢身,
    自動將攜帶物品打開接受檢查,值勤人員檢查務必澈底,檢查步驟不
    可省略或敷衍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