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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中央門值勤應注意事項 8
八、值勤人員勤務交接時,應將進出人數、通行證數量、證件等及其他注
    意事項詳為交代或登記。
民國 94 年 09 月 14 日修正
8
八、值勤人員勤務交接時,應將進出人數、通行證數量、證件等及其他注
    意事項詳為交代或登記。
民國 94 年 04 月 11 日修正
8
八、值勤人員勤務交接時,應將進出人數、通行證數量、證件等及其他注
    意事項詳為交代或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