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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中央門值勤應注意事項 2
二、外賓進入戒護區前,服務台值勤人員應問明來意,如形跡可疑者,應
    即報告主管長官處理。
民國 94 年 09 月 14 日修正
2
二、外賓進入戒護區前,服務台值勤人員應問明來意,如形跡可疑者,應
    即報告主管長官處理。
民國 94 年 04 月 11 日修正
2
二、外賓進入戒護區前,服務台值勤人員應問明來意,如形跡可疑者,應
    即報告主管長官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