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30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戒護大樓員工文康休閒中心管理要點 1
一  使用對象:本中心限本所戒護科休勤人員使用。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訂定
1
一  使用對象:本中心限本所戒護科休勤人員使用。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