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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違規收容人考核實施要點 12
十二  本要點經所務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九月份所務會議
      通過)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訂定
12
十二  本要點經所務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九月份所務會議
      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