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物品檢查流程及應注意事項 8
八 情形特殊者如延長增加接見等事宜,須由戒護科長蓋章核准下,方可 辦理接見。 (休假日可由值日官代理該項業務) 。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訂定
8
八 情形特殊者如延長增加接見等事宜,須由戒護科長蓋章核准下,方可 辦理接見。 (休假日可由值日官代理該項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