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31 16:04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收容人法律常識會考實施要點 4
四 會考命題範圍及方式: (一) 命題範圍:實施初期暫以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為範圍。 (二) 命題方式:每次二十五題、滿分為一百分,以是非或選擇形式命題 。
民國 88 年 09 月 13 日訂定
4
四 會考命題範圍及方式: (一) 命題範圍:實施初期暫以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為範圍。 (二) 命題方式:每次二十五題、滿分為一百分,以是非或選擇形式命題 。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