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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收容人戒護外醫要件 7
七  內分泌疾病控制不良、恐有「生命危象」需不定時做特殊檢查者。
民國 84 年 11 月 28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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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內分泌疾病控制不良、恐有「生命危象」需不定時做特殊檢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