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收容人戒護外醫要件 13
十三 外傷致深部組織受創需手術治療者。
民國 84 年 11 月 28 日訂定
13
十三 外傷致深部組織受創需手術治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