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網際網路使用管理要點 2
二  本要點若與法務部網路使用守則抵觸或有不足,以部頒規定為準。
民國 88 年 05 月 04 日訂定
2
二  本要點若與法務部網路使用守則抵觸或有不足,以部頒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