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受感訓處分人多具有暴力傾向並缺乏法治教育之流氓,依「感訓處分 執行辦法」訂定本計畫,將其處遇分為生活訓練期、技能訓練期、作 業訓練期三階段處遇,期使受感訓處分人能習得一技之長,養成勤勞 習性、深植法律常識,以能順利復歸社會。
壹 目的: 受感訓處分人多具有暴力傾向並缺乏法治教育之流氓,依「感訓處分 執行辦法」訂定本計畫,將其處遇分為生活訓練期、技能訓練期、作 業訓練期三階段處遇,期使受感訓處分人能習得一技之長,養成勤勞 習性、深植法律常識,以能順利復歸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