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遇查獲收容人持有或吸食煙毒品時,戒護科應指定人員於 24 小時以 內對其製作談話筆錄追查來源、採尿、送驗,採取適切的隔離措施, 以防串供。
三 遇查獲收容人持有或吸食煙毒品時,戒護科應指定人員於廿四小時以 內對其製作談話筆錄追查來源、採尿、送驗,並採取適切的隔離措施 ,以防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