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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陳情(抱怨)案件處理程序要點 9
九、本要點奉  典獄長核可提監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函頒實施,修定時亦同
    。
民國 91 年 10 月 0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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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本要點奉  典獄長核可提監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函頒實施,修定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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