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09:3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中看守所公務機密維護注意事項 8
八  非即時處理之密件,不得放置桌上。
民國 82 年 04 月 00 日訂定
8
八  非即時處理之密件,不得放置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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