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2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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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看守所公務機密維護注意事項 6
六 私人談話、通訊、講演、撰文,不得涉及公務機密。
民國 82 年 04 月 00 日訂定
6
六 私人談話、通訊、講演、撰文,不得涉及公務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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