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調整本院汽車修護班學、術科教學順序,分為四個階段。 1 第一階段:第一個月以學科為主,授予汽車基礎知識 (院內) 。 2 第二階段:第二、三個月以術科為主,授予機械拆裝操作技巧 (院 內) 。 3 第三階段:第四個月起至第十個月,除授予丙級檢定之學、術科內 容外,依實際情形輪流至院外實習。 4 第四階段:第十一個月起,以加強丙級術科考試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