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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彰化少年輔育院汽車修護訓練班建教合作實施要點 1
一  依據:法矯決字○九一○九○○五九六函辦理。
民國 91 年 07 月 25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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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法矯決字○九一○九○○五九六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