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20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中少年觀護所駕駛技工工友平時考核及獎懲標準要點 30
三十、駕駛每日上班後,應即檢查、維護個人保管之車輛,保持正常功能
      ,以免外出時車輛發生故障。
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修正
30
三十、駕駛每日上班後,應即檢查、維護個人保管之車輛,保持正常功能
      ,以免外出時車輛發生故障。
民國 91 年 01 月 18 日訂定
30
駕駛每日上班後,應即檢查、維護個人保管之車輛,保持正常功能,以免
外出時車輛發生故障。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